雨雾天将到 高速路服务区停车要开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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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03日12:59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 雨雾能见度低时高速公路上多车碰撞的事故时有发生,近期多雨多雾天气又将到来,福建省交警总队直属高速公路支队发出安全驾驶须知,要求驾驶员自觉按规定驾驶,这是记者昨日从省交警总队获悉的。主要有: 必须正确开启车灯 雨雾天进高速路的车辆,必须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雾灯,未安装的,应就近驶出高速路;服从交警指挥,遵守路面移动警告、指示标志的规定和电子显示屏的提示。 必须正确使用灯光:(1)能见度小于500米大于200米时,须开启防眩目近光灯、示宽灯和尾灯;时速不超80公里;与同车道的前车保持150米以上的距离。(2)能见度小于200米大于100米时,必须开启雾灯和防眩目近光灯、示宽灯、尾灯;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保持100米以上间距。(3)能见度小于100米大于50米时,必须开启所有车灯;时速不超40公里;保持50米以上间距。 能见度低于50米,限速20公里 能见度小于50米时,交管部门将全线或局部封闭高速公路。已进入高速路的车辆,驾驶员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须驶离雾区或就近驶出高速路,或驶入服务区、停车区,但限速20公里。遇有故障、事故时,应迅速开启报警闪光灯,在后方100米设置警告标志,并立即报警,同时通知施救、清障单位,驾驶员和乘车人必须迅速转移到右侧护栏之外。 在服务区、停车区的,也应开灯 已经进入服务区、停车区的车辆也应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示宽灯,以防后来车辆碰撞;驾、乘人员可进入服务场所休息,切忌在服务区、停车区内随意走动,以免发生危险。(本报记者 魏洪平 通讯员 简肇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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