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登徒子法律也无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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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03日13:27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陈文定)一名已有男友的女子无法忍受同事疯狂追求,无奈之下于日前向深圳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援助。但律师认为,这一援助很尴尬,因为暂无法律条文对“激情追求”进行约束。 这一女子姓付,就职于福田区田心村某药房人事部,去年11月,一位姓孙的男子前来药房应聘药剂师一职,由于她是负责联络招聘的,所以对这位男子很热情。“也许他误以为 “我已经有一个正谈婚论嫁的男朋友,两人关系很好。”付小姐说,尽管她多次对这位同事的举动进行呵斥,这位同事不但不收敛,而且还发些诸如“想和你肌肤相亲”等恶心短信,甚至在她下班回家时一路跟踪。日前,付小姐找到深圳市法律援助中心,希望中心能给她提供法律援助。深圳市法律援助中心史主任称,并无明确的法律依据可制止孙先生疯狂追求付小姐,只能通过个人道德和社会公德来约束,“除非他在追求过程中对付小姐进行侮辱或对其造成名誉侵害,付小姐即可报警或进行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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