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龄童胁迫 同学做伪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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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04日10:03 生活日报 | ||
本报临沂3月3日讯 日前,在临沭县法院受理的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中,一年仅十岁的被告为推卸责任,竟胁迫同学提交虚假证言。 被告陈某系临沭某小学三年级的学生。同班同学惠某称被陈某推倒致门牙磕断,将陈某诉上了法庭。庭审中,陈某断然否认自己推倒了惠某,辩解说惠某的门牙是自己跌倒磕断的,并提供了同班另两名同学的证言。两证人的证言均称惠某系自己跌倒后磕断门牙的,被告陈某并未推惠某。 原告惠某当庭对证人证言提出了异议,要求法庭对证人予以核实。第二天,两证人在家长的带领下来到法庭,向法官诉说了作证的实情。原来,被惠某起诉后,陈某找到这两位同班同学,逼其按自己口述的内容书写证词。两个小同学怕挨打,就违心写下了两份虚假证词。 (张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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