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检察官四处骗财19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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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04日13:12 江南都市报 | ||
大江网丰城讯严国花、记者熊慧平报道:江西省丰城市检察院控申科副科长曾彩珍,利用职务之便,以承接工程和帮人摆平关系为由,行诈骗、敲诈勒索之实,日前,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6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10月,曾称与某领导承接到高安市一住宅小区工程,需要投资一百多万元,邀同学刘某入股,骗得刘某现金5万元;2002年2月,曾又谎称通过关系在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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