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表坏了数月 补缴电费9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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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04日13:22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热线消息电表坏了,却没发现,福州市台江区黄女士因此惹了点麻烦。台江供电局认定电表是因非人为因素导致计量记录不准,给她安装了新电表,以每月195千瓦时估算,要求她补交去年2月至11月的电费900多元。 近日,黄女士向记者反映说,她并不知道电表坏了,电业部门更换电表时也没有通知她。此外,去年2月至11月,她在福州广达路的套房基本无人居住,所以不该收这么多电费。 对此,台江供电局用电营业管理组许永星解释说,因为抄表员发现黄女士家的电表有时走有时不走,怀疑电表有问题。他们派出用电检查班的技术人员带上仪器去现场检查,认定因非人为因素,电表出现异常不走。他们于是给黄女士家换了电表。 他还说,此次换表不需用户花钱,所以不必经用户同意。至于电费过多的问题,他表示如果确实很少有人居住,可以要求当地社区出具证明,经过调查确是如此的话,可以不必补交电费。但是在调查结果作出前,黄女士应补交900多元的电费,否则,按法律规定,供电局可以向其收取电费违约金。 许永星提醒说,由于装修等原因,引起电表震荡,会导致电表计量记录不准。因此用户每月都要注意核对电费通知单,如有疑问应及时和电业部门联系。(本报记者 李进 实习生 陆烨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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