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妹妹拖下水 原湖南交通厅副厅长马其伟受贿经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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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04日14:18 中国新闻网 | ||
原湖南省交通厅副厅长马其伟,大学毕业后分到湖南省公路局工作,赁借自己的知识、能力和实干,一路步步高升,1983年当上了省公路管理局局长,1991年又升任省交通厅副厅长,可谓官运亨通。马其伟的人生逆转则是从其妹妹马其英到湖南打工开始的。 从临时工到百万富婆 九十年代初,马其英在哥哥的关照下,从杭州乡下被安排到杭州一家蔬菜公司工作。由于单位效益不好,马其英每月的工资不到300元,除了养家糊口外,还要照顾年迈的母亲,生活常常捉襟见肘。1993年,马其英找到在湖南当交通厅副厅长的哥哥,请他帮忙找点儿事做。马其伟见妹妹家境确实拮据,他的心里很难受。他想:这些年来,自己在外工作忙,母亲一直住在妹妹家,由妹妹照顾。如果妹妹的家庭情况好一些,母亲的生活也会跟着过得好一些,给妹妹帮忙,权当是孝敬母亲吧。于是,他很快就将妹妹马其英弄到了湖南一工地上做临时工。 个性张扬的马其英上班没多久,整个工地上的人都知道了她是交通厅马副厅长的妹妹,谁都不敢惹她。也有一些别有用心的小包工头,尝试着跟她接触,企图通过她的途径,直接从马其伟手上接工程。 1994年,湖南某建设公司参加了沪杭甬高速公路浙江段的投标,因马其伟在浙江交通系统熟人多,由他出面疏通与业主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的关系。此时,杭州市西湖区某建筑公司经理邵某便利用老乡关系,找到了马其英,让她出面包一点工程,并许诺事成之后给马其英在杭州买一套商品房,作为感谢。 天下竟有这等好事?马其英随即找到哥哥,让他无论如何也要帮老乡邵某接一段工程。马其伟不知道妹妹和邵某两人间有交易,答应到时候再说。 1995年春节前,马其伟受湖南省交通厅委派到杭州等地找浙江省沪杭甬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有关人员联系投标事宜。马其英得此消息后,再一次找到马其伟说:“现在沪杭甬高速公路投标,如果中标,你给公司领导打个招呼,分段工程给我做,让我赚点钱在杭州买套房子给母亲住。” 公正地说,马其伟在此之前应当还算是一个较清廉的干部,对自己的子女要求也很严格,但妹妹这么一说,本来就心怀歉疚的他一下子心软了,便答应了她的要求。不久,他在商谈中对某公司领导说:“如果公司中标,你就关照一下,分包部分工程给我妹妹做。”1995年7月10日,公司中标后,该公司领导指使该项目经理将某路段的路基工程分包给马其英。马其英接到该工程后,转包给个体包工头陈某,陈许诺按标价的2.5%给好处费。1995年12月至1996年,陈某共付给马其英16万元好处费。马其英第一次尝到了哥哥的权力带来的“甜头”。 马其英将得来的赃款在杭州留下镇西苑新村购买新房1套,并好好装修了一番,用来给母亲住。之后,她又将16万元好处费用于购房等情况告诉了哥哥,并请哥哥回去看房子。马其伟到杭州看了房子后表示满意。尝到甜头的马其英做梦也没有想到赚钱竟然这么容易,于是再也不去做那种风里来雨里去的临时工了,而是决定傍着当副厅长的哥哥这棵大树,继续赚“大钱”。而马其伟似乎从此也开了窍,对这种以权谋私的事也“宽容”了许多。 从此以后,马氏兄妹采取由马其英出面联系,马其伟打招呼的方式,大肆揽财。短短几年,马其英通过受贿迅速成为百万富姐,买了豪宅,添置现代家具,还将乡下的丈夫、女儿接到城里,过着贵妇人的生活。 女儿女婿学姑姑发财 靠哥哥的权力迅速“致富”的马其英在马氏家族中洋洋自得,并经常在家人中大谈自己的赚钱绝招。马其伟的女儿马骥和女婿黄俭耳濡目染,也想学着姑姑发财:父亲今年已59岁,明年就要退休了,“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何不仿效姑姑的样,充分利用父亲手中的权力“致富”呢?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于是,马骥夫妇成了各路工程包工头新的进攻目标。 1998年下半年,某处参加湖南省耒宜高速公路投标,该处总经济师黄某为了中标,通过其友周某介绍认识了马骥,向马骥提出请马其伟帮忙在工程量较大的标段中标,并许诺中标后给马骥50万元。马骥同意,并以所在公司的名义与黄某签订了协议。之后,马骥把黄的要求转告马其伟,同时将有好处费给的许诺一并告知。马其伟即表态同意帮忙。 同年9月,耒宜高速公路业主负责人吴某到马其伟办公室向其汇报耒宜路招标工作,马其伟向吴提出重点考虑某处。9月7日,马其伟又向前来汇报资格预审工作的吴某提出要重点考虑某处,还要安排较大的工程。这样,吴将马其伟的意见向评标小组的有关人员作了传达,要求在评标过程中尽量照顾某处。评标小组在评标过程中通过均衡性调整,弹性分取高值等方式,使某处在造价1.23亿元的耒宜路某标段中标。此后,黄某通过周某将50万元存到了马骥指定的账户上。马骥收到该款后,告诉马其伟只收了20万元。 随后,马其伟共3次伙同女儿马骥、女婿黄俭收受贿赂120多万元,大部分赃款用于购买商品房、商铺,余额存入银行。 在贪欲的主宰下,一张家庭权力的腐败受贿网络就这样形成了,而铺在他们面前的将是一条不归路。 副厅长被妹妹拖下水 俗话说,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马其英的“暴富”引起了广大群众的注意。一封封检举信飞到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接到举报后,高检院的领导感到十分震惊,立即批示湖南省检察院:严查此案! 2000年5月,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马其伟、马其英、马骥、黄俭等人立案侦查。省检察院组织了40多人的侦查队伍,分别依法对马其伟、马其英、马骥、黄俭等人进行讯问和对其住宅、办公场所进行了搜查。办案人员从马其伟的住宅和银行保险柜内查获赃款人民币存单一百余万元,美元存单9098元,港币存单40175元,内部股20000股;从马骥、黄俭的住宅、办公室等处查获赃款人民币存单和太平洋卡金额41.8万元,商品房合同及其发票5本,其购房金额为117万余元;从马其英在杭州市银行保险柜内查获赃款存单人民币105.8万元。当办案人员扣押马其英的百万赃款和有关财物时,所有人都觉得难以置信:马其英一个普通的打工嫂,几年时间竟成为百万富婆!消息传出,别说其他人,就连他自己的女儿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在铁的事实和证据面前,马其伟、马骥和马其英等人不得不交代共同受贿的事实。经过半年的缜密侦查,检察机关掌握了马其伟等人的重大犯罪事实。马其伟利用他掌管全省高速公路建设工程的权力,采取透漏有关招标内幕,帮助他人中标,或向下属打招呼、分包工程、承揽业务等,先后伙同其妹马其英、其女马骥和女婿黄俭等人,单独和共同收受贿赂13次,计人民币236万余元,港币5000元。其中,以马其伟为主共同受贿8次计222万元,单独受贿5次计人民币13万余元,港币5000元。 2001年8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该案,以受贿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马其伟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118万元;判处被告人马其英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55.5万元;判处被告人马骥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财产55万元;判处被告人黄俭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财产7.5万元。 2002年10月7日,因马其伟在羁押期间截获另案犯罪嫌疑人串供信件,为侦查机关破案提供了重要证据材料,依法认定有立功表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二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马其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多万元。 含泪忏悔自己的蜕变史 高墙,铁窗,往日不可一世的副厅长等待他的将是漫漫的牢狱之路。痛定思痛,回首往事,马其伟追悔莫及。 2003年2月9日,马其伟在湖南省直机关举行的现身说法报告会上,含泪自诉了自己的堕落史,并从内心深处发出了真诚的忏悔:“在我近40年的奋斗中,党和人民给过我极大的信任和荣誉,培养我成为一名正厅级干部,对于这一切我却没有好好珍惜,回忆往事真令我痛心疾首,深感内疚和自责。在未来漫长的改造生活中,我决心脱胎换骨,重新做人,用自己的劳动汗水和满腔热情,投入到积极改造的行列,做到认罪服法,真诚悔过,力争减刑,早日回到社会,与亲人团聚,安度晚年。” (文章原载于《法制日报》,作者:李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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