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电视台寻找松下GD88手机用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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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04日15:30 长江日报 | ||
(湖北电视台 记者刘军) 因手机说明书中注明的功能与手机的实际功能不符,近日有消费者依据《消法》要求双倍赔偿。 2002年11月15日,武汉消费者何先生在汉口新世纪通讯营业厅购得一部价值6150元的 12月20日,自称是松下手机湖北总代理的一位张先生给消费者何先生打来电话解释道:GD88型手机的确没有“录音作为振铃”的功能,说明书中的说明属于勘误,松下公司已经更换了新的说明书,对以前的说明书也加发了勘误说明。 何先生则认为:自己买手机时还没有勘误说明,依据《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松下公司已经构成了对消费者的欺诈和误导。依据《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何先生当天提出“双倍赔偿”的要求,对方说需要请示松下公司后才能答复。 2003年2月27日,何先生将此事投诉到湖北电视台。当天下午,湖北电视台记者与消费者一起来到汉口新世纪通讯营业厅。在记者采访过程中,松下手机湖北总代理的业务人员闻讯赶到了营业厅,他们表示:尽快与松下公司联系,给消费者一个满意的答复。第二天,何先生给记者打来电话说,对方已经同意了“双倍赔偿”的要求。但到记者发稿时为止,松下手机湖北总代理仍没有履行承诺。 为此,湖北电视台“3·15”特别节目《放心消费每一天》昨日推出特别“寻人启事”:面向全省寻找使用松下GD88的手机用户,如果您已经购买了同类型的手机,请与湖北电视台联系(电话:027-8789765387329442)。(武汉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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