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白酒并非越陈越香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04日18:06 《法律与生活》杂志 | ||
2002年第4季度国家监督抽查从山东、湖南、河南、北京、内蒙古等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流通领域抽样检查了49家白酒生产企业的50种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6.0%。 专家指出,白酒品质并非“越陈越香”。低度白酒(通常指酒精度40°以下的产品)在存放一段时间后(通常需一年或更久,但因酒而异)出现的酯类物质水解,并导致口味寡淡的问题已逐步成为白酒行业关注的焦点。现实酒类流通市场中生产日期为二、三年前的白酒产 抽查部分质量较好产品及其企业名单1、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38%(v/v) 500mL泸州老窖头曲2、湖南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54%(v/v) 500mL湘泉酒3、河南省仰韶酒厂38%(v/v) 500mL仰韶酒4、天津津酒集团有限公司38%(v/v) 500mL津酒5、济南趵突泉酿酒有限责任公司39%(v/v) 490mL趵突泉特酿6、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35%(v/v) 500mL北京醇 部分质量较差产品及其企业名单1、沈阳市康民酿酒厂42%(v/v) 450mL关大刀老烧2、宁城县塞外酿酒厂42%(v/v) 500mL蒙古贡酒3、北京鑫帝酒业开发有限公司50%(v/v) 500mL二锅头酒4、湖南湘西酿酒厂48%(v/v) 500mL包谷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