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头强奸杀人抛尸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05日02:23 辽沈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于非报道 昨日记者从东陵警方获悉,一起强奸杀人案告破,令人没有想到的是,强奸杀人者竟是一名70岁的老者。 2月27日中午12时50分,东陵凌云派出所接到报案称,在管区辉山旺渠新立堡段的河中发现一无名女尸,一台旧倒骑驴三轮车也在女尸旁边并半浮水面。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初步勘查,死者是被钝器击中死亡,死者的阴道内留有精液,此处很可能是犯罪嫌疑人抛尸的 案发后东陵警方成立了专案组,10几名刑警和凌云派出所的民警一起展开破案工作。几番周折,警方很快弄清了死者的身份:王某,女42岁,安徽来沈拾旧物人员,暂住东陵区新立堡街。之后东陵警方又获得一条重要线索:案发前,暂住新立堡的一外地捡拾人员险被当地一老头强奸。于是东陵警方找到这名外地女子,经查很快确定了实施强奸未遂地地点:东陵区凌云街一平房内,原房主周某,70岁,这处平房已经空了好长时间了,而有人反映2月27日当天中午也就是案发当天有人看到周某家的烟囱正在冒烟,屋里有人在烧炉子,从来不住人的房子突然要点火烧炕,这一反常的举动立即引起了警方的注意,后警方找到周某儿子经营的饭店,经强奸未遂的被害妇女辨认,在饭店的周就是几天前欲对其实施强奸的犯罪嫌疑人,据此警方将周带到派出所,并对周的平房进行了依法调查,发现地面有刚刚洗刷过的痕迹,但有的地方仍然可见血迹,里屋柜子下边还有一把带血的刀。周在大量证据面前不得不交代强奸杀人的犯罪事实。原来,2月27日上午,周在大东区204附近遇到了收旧物的被害人王某,周顿起歹意,并以卖旧铜为名将其骗至凌云的平房内,将其强奸后恐罪行败露用镐将王残忍杀害,将尸体用旧编织袋装好后,用被害人的三轮车将尸体拉到距家一公里以外的辉山旺渠新立堡段,乘人不备,将尸体连同三轮车一同推入水沟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