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爱内裤女发明者感觉冤枉 披露内裤研制内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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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05日04:04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两天前,一位身份很特殊的女士打电话给记者,声称有些话只想跟《江南时报》说说,因为她感觉本报报道较公道,品位不俗。 这位女士的话让记者有些惊讶。原来,她就是轰动金陵的“性爱内裤”发明者——李女士。 “出师未捷身先死”,用这句话来形容“性爱内裤”的发明者李女士最为贴切不过了。本以为这样的一件“好”产品市场前景很好,没想到上柜不久即遭“棒喝”而无奈撤柜,厂家顿时信心大挫,尤其是“性爱内裤”经媒体报道后,更令她和厂家感受到了巨大的压力。“这样一个关心造福广大女性消费者的产品为何总是被人另眼看待呢?”昨天,李女士在她的代理人陪同下来本报向记者诉说了她内心的困惑。 据了解,所谓的“性爱内裤”其实就是在一件普通内裤上加装了一只特殊的震动器,据称其具有祛除女性性冷淡、提高性生活质量的功效。“性爱内裤”在南京新街口王府大街一家内衣店悄然上柜后,一直偏置于柜台一角,无人问津。今年2月27日,南京一家报纸率先对其进行了披露,接着,南京一家电视台也对此进行了报道。顿时,销售“性爱内裤”的这家内衣店门庭若市,但大多数人只是想一睹“性爱内裤”的“芳容”,而真正购买的人则很少。 李女士告诉记者,“性爱内裤”经媒体报道后,给她造成了相当大的压力。她说,她所发明的“性爱内裤”由于资金原因,现在面市的只是第一批产品,上柜台的初衷也只是为了展示,主要是想听听消费者的反映。但是,报道“性爱内裤”消息的媒体中,有一家采取的是暗访的形式,并没有对该产品的详细情况以及她本人进行过详细的采访和了解,在报道时存在偏见。另外,厂家对“性爱内裤”并未作过任何广告宣传,但这家媒体却在报道中将其产品说明书说成是虚假广告,给该产品造成了负面影响,无奈之下,厂家只好将其从柜台上撤下。 据了解,李女士已将“性爱内裤”申请专利,申请日期是2002年11月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也已向她发来了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李女士说,由于一些媒体的报道不实,销售“性爱内裤”的那家内衣店和厂家遭受了一定的损失,她本人也苦恼了好一阵子,感觉“挺冤枉”的。在沉默了一段时间后,她觉得还是“要把憋在心里的话说出来”。 在比较了南京的几家媒体后,李女士决定选择本报来倾吐心声。她认为,《江南时报》的报道客观公正,在读者中的影响很大,口碑也很好,她和她的代理人都希望《江南时报》能对“性爱内裤”作一个客观的、不带任何偏见的报道。于是,李女士和她的代理人昨向本报记者娓娓道出了“性爱内裤”研制的内幕……(未完待续)本报记者王永钢 《江南时报》(2003年03月05日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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