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 责令其停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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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05日07:54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记者 温中豪/文 朱清河) 本报讯 昨日,在当地工商部门的配合下,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总队在新郑市孟庄镇查处了一家非法使用奥林匹克标志(题图)的红枣食品厂。 经济检查总队接到北京奥申委的投诉后,于昨日下午3时左右来到这家红枣食品厂。执 经济检查总队符刚告诉记者,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未经奥申委许可,奥林匹克标志图案不能用于以营利为目的商品包装,这种“好心情”枣片的包装物上印刷的奥林匹克标志图案,涉嫌非法使用。他们已对这些物品暂扣,并责令其停止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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