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一市民王某酒后失手夺妻性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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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05日16:38 千山网-千山晚报 | ||
千山晚报消息 (杨力 徐琼 记者王晓楠) 争吵时,王某失手扎伤妻子,导致其死亡,追悔莫及的王某投案自首。日前,经法院一审判决,王某因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2002年9月11日23时左右,王某喝完酒后回家,因琐事与其妻争吵厮打起来,黑暗中王某将挂在墙上的装饰匕首拿了下来,打在妻子的身上。当王某的儿子惊醒后将灯打开,王某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行为依法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应予刑罚处罚,但因王某能投案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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