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干偷窃之事 也遭超市盘问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06日08:37 江淮晨报 | ||
晨报讯 虽然苏果超市工作人员没有说出那个敏感的字,可合肥的陈女士还是感觉自己像个“贼”一样被盘问。昨日,在苏果超市三里庵分店,陈女士遭遇了令她极为难堪的一幕。 是日上午8点多钟,家住西园新村的陈女士像往常一样到离家不远的苏果超市三里庵分店购物。在该店负一层,她选择了一袋“宝宝霜”拿在手中,此时她并不知道自己的这一举 就在陈女士已经走出超市大门的时候,突然一男子从身后拽住她:“你买东西付钱了吗?”该男子就是刚才盯着她的理货员。陈女士懵懂地回过身,回答道:“我付过钱了!”“但是我看到你拿东西,没看到你放回去!”男子的语气很坚决。又急又羞的她为了摆脱眼前的窘境,要求和那名男子一同到负一层去核实。果然,在纸品处,那袋“宝宝霜”还安静地躺在那儿。看到误会了顾客,理货员连忙道歉,但受了不白之冤的陈女士却已难以平复:“超市凭什么这么武断地认为我就是贼?如果门外一幕给不知情的熟人看见,他们会怎么看待我?如果东西给人放到别处去了,我说没拿你们能相信我吗?” 最终,在超市向陈女士公开赔礼道歉并给予适当赔偿后,这场“小偷风波”终告平息。 “超市误将顾客当成小偷,我们接到的投诉已经不是一两起了!”合肥12315的工作人员说。“在是顾客还是小偷的争议中,有时因为证据的问题一直无法澄清,但不管怎样,超市不能对消费者的人格尊严造成侵犯。”安徽亚太君安律师事务所的李茂林律师认为,在出现“是小偷还是顾客”的疑惑时,作为理智的解决方式,超市应尽量加强内部监控以取得确凿证据,如有怀疑也应当提请有关部门来调查;而消费者也应当投诉和举报,避免直接“碰撞”。 (本报记者 万毅 孙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