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家庭冷暴力”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06日13:02 扬子晚报 | ||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刘静荣解释说,“冷暴力”目前仅仅是一种现象,在法律上还没有这个概念。现在 所说的“冷暴力”,指的就是夫妻之间的冷落、疏远、漠不关心,缺乏语言或情感的交流。冷暴力的产生是和包二奶、婚外情 等社会问题联系在一起的。虽然这种“暴力”不是以拳脚相加,但给人造成的精神折磨也是非同寻常的。 刘静荣副庭长还举了个例子。一个女子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时说,她和丈夫原本感情 据悉,类似这种情况的离婚案子在法院是越来越多。只是,这种“冷暴力”在法律上还没有任何规定,而且证据也不 好搜集。 中国矿业大学法学教授杨思留指出,这种“冷暴力”是客观存在的,但很难把它纳入到法律权力的范围中来。因为法 律是一种公权力,不能完全介入夫妻的私生活。要解决这种“家庭冷暴力”,靠妇联这种社团式的组织,提供相应的咨询和服 务,是一种途径,就是从道德和情感的角度做思想工作,通过心灵上的沟通,来化解施暴者和受虐者的情感隔阂。(李先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