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新入户 必须加装“防护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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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06日13:30 成都商报 | ||
市交管局车管所昨日发布:从现在起,所有需办理新入户手续的普通货车、挂车必须加装侧面和后下部“防护栏”。这主要是为防止行人和车辆(主要是9座以下客车、微型和小型货车)与汽车(尤其是重中型载货汽车)和挂车发生交通事故时,不至于钻入汽车、挂车侧面和后下部,发生碰撞和碾压。 须加装防护栏的车:总质量大于或等于3.5吨小于12吨的货车;总质量大于12吨的货车;总质量大于3.5吨小于10吨的挂车;总质量大于10吨的挂车。但半挂牵引车、长货挂车,以及为了专门目的设计和制造的、由于客观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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