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妻被奸杀 伤心恋人被判无罪因何被关押?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06日17:18 法律服务时报 | ||
本报记者盛学友 2002年12月27日下午2点钟左右,白发苍苍的黄少良老人和九届全国人大代表姚秀荣以及河南省电视台等媒体记者十余人,开车赶到河南省郑州市第一看守所--那天,法官在看守所宣判黄新(黄少良之子)无罪。不料,刚宣判无罪,黄新却在看守所直接被公安人员带走了……祸起萧墙情郎被逮捕 1996年秋季,复旦大学毕业的某公司经理黄新与该公司业务员赵琴(化名)自由恋爱,在赵琴家共同生活近一年,他们宛若夫妻并多次商量过结婚之事,但由于工作较忙等原因一直没办手续。 1998年10月24日早晨9时许,黄新起床后告诉赵琴他要去为姐姐买电脑元器件。赵琴叮嘱他说,"你顺便取点钱,把煤气罐拿下楼去,中午回来吃鱼。"黄新应允,拿了存折,提着煤气罐下楼。赵母再次叮嘱黄新中午一定要回来吃鱼。然后,黄新开着赵家的小车走了。 时近中午,赵琴的父亲到楼上赵琴的房间去检查电话线路时发现:女儿赤裸裸地躺在地板上,已经被人杀死了!赵父随即报警…… 郑州市公安局刑事技术鉴定书认定赵琴死亡时间在"1998年10月24日1时许",而这个时间赵琴正好与黄新在一起。1998年10月26日,黄新被郑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监视居住,同年11月3日被逮捕。 宣判无罪判决成白条 2002年4月10日,郑州市中院开庭审理此案。黄新的辩护人北京天达律师事务所顾永忠律师当庭从"处于热恋中并已论及婚娶的黄新没有故意杀害赵琴的犯罪动机"、"赵琴的父母发现赵琴被害时间的认定与事实不符"、"起诉书对被害人死亡时间的认定与案件客观事实明显不符"等6个方面为黄新作了无罪辩护,指出了案件中存在的诸多疑点,并特别强调本案死者体内存有他人"大量的新鲜精子"以及死者体外存在生前其与他人作过搏斗的痕迹和其他有关证据充分表明,此案明显有他人强奸杀人的重大嫌疑。因此,认定黄新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2002年7月30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黄新无罪的判决书,但一直到12月27日才到郑州市第一看守所宣告黄新无罪,同时送达了释放证明。 在看守所门口焦急等待的黄少良、密切关注此案的九届全国人大代表姚秀荣和新闻媒体的记者等十余人,本以为能够将黄新接回家中共同庆贺这份迟到的公正,结果他们却发现黄新被直接押进一辆警车,警车疾驰而去。 没有追上那辆警车的黄少良随即赶到法院,法官告诉他,金水公安分局把黄新带走了。黄少良等人大吃一惊,又急忙赶到金水公安分局要人,得到的答复却是,"我们没干这事。" 无辜儿子何日才回家 黄新到底在哪里呢?黄新的父母和人大代表姚秀荣心急如焚。 2002年12月31日,姚秀荣等4位九届全国人大代表和李朝义等两位河南省人大代表联合向河南省有关领导递交了黄新下落不明的《紧急情况反映》;2003年1月12日,河南省人大代表冀炳祥、李朝义、刘玉在河南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向有关领导发出了《人大代表找黄新》的建议,河南省委书记李克强作出批示,责成有关部门严厉依法查处。 在这种情况下,金水公安分局才不得不承认其将黄新从看守所直接带走,并采取了"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截至目前,公安机关也没有向黄新的父母依法送达相关的法律手续。为什么金水公安分局置法院生效判决于不顾而继续关押黄新?据称是因为其掌握了黄新涉嫌杀人的新证据。对此,顾永忠律师在向河南省政法委发出的法律意见书中指出:这一说法在事实上不能成立,在法律上没有依据。如果当时有新的证据提供给法院,法院就可能不会作出无罪判决;公安机关也可以在判决生效后将新证据提供给检察院,由检察院对一审判决提起抗诉。即使到了现在,公安机关仍然可以将新证据提供给有关检察院,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对已生效判决提起抗诉,对本案进行再审。然而公安机关并没有这么做。(2003年3月7日《法律服务时报》第十四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