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呼兰县种子公司坑农 商品大豆充豆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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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06日17:21 法律服务时报 | ||
本报记者王长风□李方和 一年一度春耕时节即将来临,哈尔滨市呼兰县的农户们送走了今年的最后一场大雪后,正期盼着今年大豆又有一个好的收成。 全国著名的大豆产地之一呼兰县的农户依靠着优良的大豆品种在大豆市场上占据着极 郭志广是呼兰县种子公司的承包人,至今承包已有四个年头。2002年,国家提出要让农民进一步种植优质大豆,并有相关优惠和奖励政策。国家大力扶持农业的这种信息对农民来讲无疑是一特大喜讯,但有人却利用这种政策打起了如意算盘。从2003年1月份开始,郭志广就在绥化、宾县、佳木斯等地的农户中以每斤1.02元不等的价格收购商品大豆近五十万斤,同时又从自己的长期业务单位黑龙江北大荒集团红兴隆种业有限公司购进十几吨豆种。 大豆是收回来了,可没有合法的包装无法销售。一时间,呼兰县种子中心站的仓库里忙得不可开交,分装、加工、自印标签和包装袋,短短一个多星期的时间,呼兰县种子中心站的7号库就加工了一千八百多袋,每袋40公斤,18号库加工两千多袋,腰卜种子站加工一千七百多袋,康金库加工两千多袋,所有收购来的商品大豆全部都堂而皇之地装进了印着黑龙江北大荒集团红兴隆种业有限公司标签的豆种包装袋里。 种子站里同样有着农户家庭出身的职工,大家心中清楚,这批商品大豆如果真要作为豆种被农民种到地里,今年的收成恐怕只能是哭着去要饭了。 于是,关系着农民生存问题的举报信送到了呼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通过对呼兰县种子公司这批豆种的调查,呼兰县工商局初步查封了220吨豆种。 呼兰县工商局将此案上报哈尔滨市工商局后,向主管农业的副县长连续汇报3次,并派人到黑龙江北大荒集团红兴隆种业有限公司进一步调查了解,最终查实呼兰县种子公司在各地农民家中共收购商品大豆179.05吨,私自印制了北大荒集团红兴隆种业有限公司的商标标签后全部装袋冒充大豆种子准备销售。 目前,呼兰县工商局对封存的大豆取样后送哈尔滨市进一步检验,但对呼兰县种子公司的处罚尚未作出决定。据该局一位负责人介绍,按国家种子法的有关规定,价值超过50万元的种子案件就应承担刑事责任,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据该县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介绍,这批大豆如果流入市场,可播种近六万亩地,按正常豆种亩产400斤计算,可生产大豆两千多万斤,但商品大豆作为豆种播种以后,亩产可能减产60%以上,由此给农民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将达一千三百多万元以上。 截至记者发稿之日,这批商品大豆仍在封存当中。相关责任人最终将受到怎样的制裁,目前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结果。有人曾向哈尔滨市工商局和呼兰县委县政府及县农委反映过“豆种”问题,但迟迟不见县农委采取措施。而当记者前往该县采访时,县农委两位主要领导却想尽各种办法向记者求情“灭火”(记者在呼兰县采访当晚还遭到不明身份人的袭击)。人们不禁要问:农民马上就要开始忙种,他们所反映的问题至今已有两个月,却迟迟没有解决,呼兰县农委有关领导在这起豆种事件中扮演什么角色,又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本报将继续关注。(2003年3月7日《法律服务时报》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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