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争客源雇凶打砸同行 被长沙县法院拘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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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07日09:55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 为争客源,个体老板邹炳恒竟不惜出高价雇请“打手”砸了同行所经营的饭店。3月5日,被告人邹炳恒、叶勇均因犯破坏生产经营罪分别被长沙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 邹炳恒在107国道长沙县安沙镇春建村地段经营“河北元氏饭店”,与其毗邻的一家饭店系袁某所开,也取了相同的店名。但邹在经营中为争夺客源与袁产生矛盾,邹欲请人砸了 2002年7月,叶勇得知邹的意图后,即答应找人帮邹“了难”(指砸店)。随后,叶通过中间人周某(另案处理)找到杨波(另案处理)。同年8月1日晚11时许,杨波带人携木棍乘坐一面包车窜至袁某的饭店,一阵乱砸后逃离现场。次日晚11时许,杨再次带人冲至袁的饭店进行打砸,并将旁边宋某所开饭店内的冰柜等物砸坏。事后,幕后操纵者邹炳恒先后三次通过叶勇付给杨波等人报酬3000元。同年10月22日,邹、叶两人被刑事拘留。邓理先 李俊明 周喜丰 侯晓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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