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国家级贫困县建设局长让职工贷款为其买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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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08日11:48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汝阳是国家级贫困县,但该县建设局局长李旭敏却发动职工贷款为局领导买车。这事在当地引起轩然大波,众人议论纷纷。记者闻讯后,立即赶往汝阳采访。 昨日下午,记者在汝阳正巧碰上了刚刚赶到、也是调查此事的洛阳市纪委三室主任张广生。 下午4时40分,记者来到李旭敏的办公室,他正伏案起草向洛阳市纪委汇报情况的说明。 李旭敏苦着脸告诉记者:县里下岗职工较多,就业很困难。有一个大型酒厂,因酒业下滑,下岗工人多,没法安排。看到外县有一种做法:职工掏钱为自收自支单位购置一些财政拨款以外的办公设备,就可以安排一个直系亲属到该单位上班。我们就酝酿效法,在领导班子里议了几次,大家没意见。因为局里只有13个中层以上的干部是财政拨款,其他的人和二级机构统统属自收自支,五个局级干部只有一台2000年财政拨款买的豫CF1195号普桑轿车,不够坐。于是就想出了这个办法——让职工报名自筹款项,贷给局里买一台办公用车。做为回报,建设局负责安排其直系亲属一人就业。 李旭敏说,今年1月开始,职工们自愿报名。结果一下子报了10多人,因为不好选择,最后大家用抓阄的办法,局办公室通讯员董更民成了“幸运儿”。 据了解,董更民每月工资700多元,妻子没有工作。他借给局里的18.5万元,其中5万余元是亲朋凑的,13万元是贷的,每月付利息1000多元。 董更民向建设局交了18.5万元购车费后,生恐日久有变,遂起草了一份《汝阳县建设局关于在系统内无息借款安排人员的协议》: 因工作需要,建设局需购小车一辆,鉴于经费困难,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采取甲方向乙方无息借款的方法筹措资金,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向乙方无息借款18.5万元,使用期限为3年,从2003年1月15日起到2005年12月31日止。 2.具体还款方式为分期还款:其中2003年12月31日前甲方向乙方还款5万元,2004年12月31日前再还5万元,剩余款项于2005年12月31日前还清。 ………… 5.甲方为乙方安排一个直系亲属在建设局系统就业,具体安排单位为市政所、城建大队两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6.由于县人事调动冻结,采取先上班工作,待人事解冻后再办理工作调动或招工手续。 据李旭敏称,2003年1月14日,董更民持《协议》来到其办公室,他们两人作为甲乙双方同时在一式两份协议上签字。 昨天的采访中,记者要求看看这份协议的原件,建设局办公室岳主任插嘴说,协议已经在3月6日销毁了。记者追问他有见证人吗?他说是自己一个人在办公室撕掉的。 春节前后,车牌号为豫CF6699的新桑塔纳购回建设局,“这车主要是我坐。”——李旭敏向记者坦言。 记者了解到,作为交换,董妻被安排到了局文印室工作。 当记者要求采访董妻时,李旭敏说,知道这样做不妥,建设局已经在3月4日做出整改措施: 一、把车拍卖掉,车款还给职工董更民本人。 二、清退董妻。 三、将此事在职工大会上公布,请求大家监督。 记者见到了正在接受洛阳市纪委调查的另一当事人董更民,问他:你觉得自己抓阄中选是“幸运”者吗?他有些沮丧地说,那反正能解决家属工作问题。记者问他是否自愿,他说,既然报名了,就是自己的意思。 昨天下午5时许,在现场指挥调查的洛阳市纪委调查组负责人张广生对记者说:3月7日上午11时许,我们接到市纪委王亦丁副书记的紧急通知,马上组织了5人调查组直接进驻汝阳县建设局。现在看来,购车事实成立,动因与结果也是符合的,我们要按照市委的安排,遵循有关法纪,进行相应的处理。 至于李旭敏强调的曾申请过财政拨款购车,未被批准,只好出此下策的说法,调查组正在清查该局账目和文档。首席记者 杜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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