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为保家三告前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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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10日08:58 长江日报 | ||
离婚后前夫单方撕毁了“不侵犯协议”,强行撬开房门,将“新夫人”带到家中“同宿同起”,令“原夫人”几至流落街头。近日,武汉市武昌区闫女士为“保家”,第三次将前夫告上法庭。 1984年闫女士与舒先生结婚,舒的单位将武昌区中山路450号40栋的一套福利房分给他们,不久两人育有一子。2000年元月,两人因关系不和协议离婚,并签订了“不侵犯协议” 时间过了不到一年,舒突然反悔,多次要求搬回来住,遭到闫的断然拒绝。去年的6月和11月间,舒曾两次撬开房门欲搬进去,都被居委会工作人员和闻讯来的警察制止。今年元月,舒再次撬开门,将自己的“新家”搬了进来。 闫女士说:“我现在完全无法平静地生活了,他们俩每天故意叫来许多人,又开舞会又唱歌喝酒。平时只要我一出家门,他们就将房门反锁,我只能在外面游荡,一直等到儿子放学,才能和他一起回家。” 去年9月和10月,忍无可忍的闫女士就房屋的“使用权”一事,两次将舒告上武昌区法院和市中院,均获胜诉,但舒仍然不愿离开。昨日,记者获悉,武昌法院已再次受理闫女士状告舒“撬门”一案。 (记者曹旭峰 实习生罗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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