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骗打起本报主意 都市报办附加刊子虚乌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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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12日11:32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记者 卢伟丽 如果有人以《燕赵都市报附加刊》的名义让您做广告,您可得注意了,因为本报根本没有什么附加刊,有人在借本报名义行骗。 近日,本报邢台工作站的工作人员无意间听有人说在《燕赵都市报附加刊》上做广告 3月6日,本报工作人员以一家旅行社想做广告为由来到该处。在这个二十多平方米的办公室里,邢台市兆宝经济策划服务站的张宏伟经理向我们展示了这份“附加刊”,“附加刊”版面大小与本报相似,但纸质极其低劣,印刷非常粗糙,上面刊登了一些广告,头版上方赫然印着“石家庄、邢台、邯郸同步发行”的字样。为了证明其“合法”关系这位张经理又出示了一份“河北日报报业集团的授权委托书”和一份“河北日报网络信息部的委托书”。 其中“河北日报报业集团的授权委托书”内容如下:“河北日报报业集团授权邢台市兆宝经济策划独家代理《燕赵都市报》、《生活早报》、《燕赵都市报附加刊》、《百姓信息》、《河北都市精品消费》五大传媒‘休闲娱乐’、‘美食广场’、‘医疗美容’、‘房产动态’、‘商场资讯’五大版块(邢台市、邯郸市独家代理),发行方式为全省邮发、自发,期限为两年(2003年1月1日到2005年1月1日)。”“委托书”的右下方盖有写着“河北日报报业集团”的合同专用章。另一份“河北日报网络信息部的委托书”内容与此大同小异,只是下方的公章是红色的。 而事实上,不但河北日报报业集团根本未做过这样的授权,而且“委托书”中提到的“五大传媒”中,除了燕赵都市报外,其他均不隶属于河北日报报业集团,而“燕赵都市报附加刊”也根本不存在。 目前,此案已经由公安机关和工商部门处理。在此,提醒广大读者,要在本报做广告最好拨打本报广告部的电话咨询,不要轻易相信那些所谓的“代理”,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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