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对物业是否满意”追踪物业需要更多理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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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12日15:02 海峡都市报 | ||
“服务不周,请多包涵;多点交流,少些误会。”这几乎是所有物业的心声。昨日,本报继对福州部分小区业主调查之后,又对梅海园、海景花园、金山碧水等的12家物业管理公司的负责人进行了随机采访。结果显示,物业渴望与业主之间有百分百的交流,同时他们也有不少委屈,希望业主们多给些理解。 最难:处理开发商遗留问题 有75%的物业公司负责人认为工作中最大的难度在于开发商遗留问题。物业经理熊先生说,由于大多数物业都是开发商直接请的,而不少开发商又遗留了很多问题,如房子质量、公共设施、车位、维修等方面都可能存在不足。业主认为物业跟开发商就是一伙的,有什么事都找物业,有时房子裂了,就会拒交物业费。物业夹在开发商和业主之间,两头的怨气都撒在物业头上。 物业经理朱先生说,一年前物业与业主闹得不可开交,原因就在于开发商的房屋质量问题以及小区规划不合理。诸如此类的遗留问题,让物业伤透脑筋。 最怕:无理取闹的业主 车不按规定随意停在楼下,丢了又要物业赔。像这样的事情,大多数物业都会遇到。83%的物业经理都认为个别业主的素质有待提高。物业经理张女士说,再好的物业,也会有个别业主有意见,而这些人往往是本身素质不怎么高的人。就拿停车问题来讲,按规定,小区的车要统一停放在车库,可有些人偏偏只顾方便就停在自家楼下。跟他说,他还跟你吵,等车被偷了,又要物业赔。肖经理说,他们小区不少是拆迁户,有个别人死活不愿交物业费,认为这是乱收费,拿出规定给他们看,但他们还是不交。 最苦:不是万能的物业 100%的物业经理认为,物业与业主之所以会产生矛盾,主要原因在于双方的沟通不够,不少业主对物业不了解。物业经理谢女士说,说“物业服务不到位”关键要看物业同业主签订的合同,合同里的承诺是否做到位。如果做到位,应该说服务已经到位了。比如说,开发商遗留的问题,或是周边刚好市政在修路噪声较大,这些不是物业所能做到的,只能出面协调。但有些业主在情急之下,还是会找物业吵。物业经理林先生说,有些业主认为交了钱就是老大,物业就得听他的。其实这是种误解,双方是建立在合同关系下的,双方都得按合同办事。 矛盾:冷处理为宜 对于业主采取拒交物业费或要求更换物业的做法,所有经理都持慎重态度。谢经理认为,业主要求更换物业或拒交物业费,肯定是到了水火不能相容的地步。她认为有时这两种做法也是必要的。出现这种情况大多是由于沟通不够,有时虽然责任不在物业,但业主正在气头上,说了过激的话,作为物业工作人员不能反击,要不然就不可收拾了。她认为,这时应冷处理,多解释,多沟通,相信大多数业主都是通情达理的。拒交或更换只能作为最后的选择,在此之前最好多进行沟通。 熊经理认为,拒交物业费会导致经费不足服务质量下降,更换也会带来很多移交上的不便。他说最好通过协调沟通解决,尽可能不要采取这种行为,除非万不得已。张经理也认为,业主就算要更换物业,最好要有55%以上的大多数业主同意。而江经理说,《物业法》在征集意见,目前物业制度还不健全,特别是业主委员会的建设还不到位,对物业出现的问题缺乏监督机制和更换程序。双方保持克制、多沟通还是最好的办法。 本报记者 张镒琛/实习生/林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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