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一大学讲师涉嫌网上教唆青少年烧车被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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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13日07:52 人民网 | ||
人民网澳门3月13日电 记者曾坤报道:澳门某大学一名讲师涉嫌在互联网上公开教唆青少年烧车﹐被司警以公然教唆犯罪罪名拘捕﹐这是澳门警方首次引用有关条例检控互联网发表言论者。 特区政府司法警察局新闻发言人徐一平昨日指出﹐警方绝对尊重言论自由﹐但在互联网上散布教唆或赞扬犯罪﹑侮辱或诽谤他人的言论﹐则会受到法律制裁。 澳门法律中的公然教唆犯罪﹐是指在公开集会中﹑透过社会传播媒介﹑或藉口散布文书或其它以技术复制讯息之方法﹐引起或煽动他人实施某一犯罪者﹐即构成公然教唆犯罪。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刑罚监禁三年。据悉,涉嫌犯罪的某大学讲师姓林﹐卅六岁﹐具有硕士学历﹐他于本月三日深夜十一时许﹐以"陈老太"的化名将一则信息张贴在澳门电讯公司网站的“互动特区”时事讨论区内﹐内容是“有志青年义助特区政府纾缓电单车位不足问题﹐自发定期烧车”﹐司警不久接到居民举报﹐翌日查看网页后发现有明显犯罪迹象﹐遂展开查。司警表示﹐该讯息在互联网上贴出之后﹐澳门发生了两宗纵火烧车案﹐警方正调查是否与之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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