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违反“五条禁令”举报可获千元重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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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13日07:54 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程斌 实习记者 要露滋)日前,石泉县公安局向社会公开承诺,对举报民警违反“五条禁令”者,查证属实的重奖1000元。 2月28日,石泉县两名民警在一村民家吃饭时喝了两杯包谷酒。事后,除两名违规警察被记行政大过处分外,其所在的派出所所长、指导员也被予以行政撤职处分,县公安局包所领导被行政警告。这也是我省第一起民警因违反公安部“五条禁令”而受到处罚的事件。 此事在石泉县全体干警中引起反响,他们纷纷表示,一定要坚决贯彻“五条禁令”,决不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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