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医院给病人用假药 法院判决院方赔偿病人损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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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13日15:17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汲传排)北京中医疑难病研究会京华医院因在诊疗过程中给病人服用假药,日前被海淀区法院一审判决赔偿病人朱世文经济和精神损失1.3万多元。 今年77岁的朱世文是吉林省退休工人,患有直肠癌。据他介绍,2002年5月,根据京华医院刊登的广告,他来到该医院就诊。给他诊疗的医生说,他们能根除直肠癌,治疗7天不便血。同年5月26日,朱世文开始接受治疗,并服用了医生开给他的药品。5天后,朱世文果 2002年6月,朱世文出院后发现病情并没有根本好转,先后到多家医院诊断,结果一致表明,朱世文的癌症非但没有根除,反而加重了。 朱世文怀疑从京华医院副院长手里购买的药有问题,就将这些药拿到药品监督管理机关化验,结果让他大吃一惊:这些药品全是假药!为此,他将京华医院告到法院,要求赔偿10万多元。海淀区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发现,京华医院根本不具备进行直肠癌诊断的设备;2002年12月11日,京华医院因使用假药给患者治病,曾被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海淀分局予以行政处罚。在药品监督机关从京华医院储药冰箱内查处的9种假药中,朱世文至少服用了其中的2种。 法院认为,京华医院在给朱世文的治疗过程中使用被确认为假药的药品,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京华医院的治疗存在过错,理应对由此给朱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 昨天是法院一审判决的第9天,这家医院仍照常营业。在该院门诊楼门口,悬挂着一个铜牌,上面写着“一级合格医院”几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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