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上班却被“离岗退养” 一员工维权要回3万多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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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14日10:18 楚天都市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 (特约记者楚明) 人尚未退休,劳动关系也未解除,但其所在公司却对其作离岗退养处理,克扣其工资、奖金和工伤抚恤金。11日,这起劳动纠纷案经湖北省黄石西塞山区法院审理,一审判决该公司一次性向当事人补发工资奖金3万多元。 据查,现年62岁的李名炀于1986年调至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黄石分公司工作,1997年与 法院审理认为,李系该公司正式员工,未退休前仍在上班,且按公司规定交纳了风险金,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遂判决该公司向李补发工资奖金等3万多元。 昨日,审理此案的胡建国法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近来,因企事业单位违规引起的劳动纠纷逐渐上升。员工遇到此类违规行为时,应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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