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进公安局搞婚外情骗钱财 四川一警察获刑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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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14日11:06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四川网3月14日电陕西省武功县一烟叶厂工人,利用解决两地分居之机,伪造一系列国家公文将自己调入青神 县公安局,尔后又发展婚外情骗取钱财。3月10日,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和诈骗罪,终审判处兰 庆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 据华西都市报报道,今年1月,青神县人民法院一审认定,2001年2月,兰庆与青神 同年10月,兰持伪造的档案和干部介绍信到青神县人事局报到,去年3月6日被安排到青神县公安局工作。兰庆婚 后不久便开始“红杏出墙”,2001年5月认识了眉山市平安保险公司李某,不久两人发展成婚外情。 去年4月,兰打电话给李谎称要承包复兴水库沙石工程,需要活动资金,要李给2万元,李从县农行储蓄所取出现金 2万元给兰庆。同年7月,兰称活动沙石工程还要钱,又从李处骗得现金2.11万元。8月,兰再次以包此工程为由从李某 处骗走现金2.7万元。 去年10月15日,由于担心东窗事发,兰庆到公安机关投案,交待了伪造假档案经过。但由于其在庭审中突然翻供 ,故法庭不予认定其自首情节,青神县人民法院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 年,并处罚金5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 兰庆提出上诉,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对其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改判为有期徒刑1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3 年,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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