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通化一教师强奸猥亵19名幼女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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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14日12:19 人民网 | ||
本报长春3月14日电 今天上午,吉林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以强奸、猥亵幼女罪一审判处栗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父栗福臣以包庇、窝藏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现查明,通化市某小学男教师栗峰任班主任期间,利用其班主任的职务便利,在学校教室、水房及自己的家中等处多次强奸、猥亵19名女学生,其中有9名女学生被栗峰强奸,10名女学生受到李峰的猥亵、污辱。其父栗福臣在明知其子栗峰涉嫌犯罪的情况下,仍然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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