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有史以来最大冰毒案开庭 嫌犯当庭翻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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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15日17:28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珠海有史以来最大冰毒案开庭,但被指控为主犯的吴少杰翻供 吴少杰似乎已经作了充分准备,昨天在法庭上推翻了他在珠海市公安局和检察院的所有供述。 检察院指控吴少杰是珠海迄今为止最大一宗贩卖冰毒案的主犯。但是吴少杰昨天摆明 涉及这宗贩毒案的嫌疑人除吴少杰为香港人外,均为台湾人。 据检察院说,2002年2月某日,吴少杰在东莞樟木头一个叫“鱼米之乡”的小食店内用36万元港币向绰号为“大明”的人购买了12公斤冰毒。此后,吴少杰通过“准继子”林宁(吴少杰为林宁母亲的再婚对象)通知黄宝霖到“鱼米之乡”取冰毒。黄宝霖到后,当着吴少杰的面,从“大明”手里取到12公斤冰毒,拿回自己的住处,用茶叶袋将冰毒进行包装。 2002年3月初,吴少杰与在珠海承包“日日闲”西餐厅的台商刘三传商谈贩卖冰毒到台湾。刘三传告诉吴少杰:“一个”冰毒(即1公斤)在台湾可卖28万元台币,在内地才3万多元人民币,可净赚8万元台币。吴少杰嫌价低,刘三传称,不做就算。之后,吴少杰又通过林宁告诉刘三传,能赚8万元也干!并于3月19日,叫林宁用红包装上冰毒样品带给刘三传。21日,刘三传叫林宁送3公斤冰毒到珠海,林宁将刘三传的口信向吴少杰做了汇报。在吴少杰的指示下,林宁通知黄宝霖包装3公斤冰毒,准备21日送货到珠海。黄宝霖用“徐福记凤梨酥”饼干的包装纸以每袋30克分装了3公斤冰毒,再分别用“优之良品”的大包装袋分别装进3袋,每袋约1公斤。 21日中午1时许,黄宝霖与林宁在珠海“日日闲”西餐厅碰头,刘三传来了,叫林宁把包好的冰毒放在收银台。待林宁和黄宝霖放好冰毒,返回东莞,刘三传通过其他人叫来了马仔周京融,嘱其将冰毒先带到澳门,第二天带到台湾。 林宁与刘三传在西餐厅的活动早已在珠海公安机关的监视下,因此,周京融和刘三传坐上出租车才5分钟,就被公安人员抓获。23日,珠海警方在樟木头逮捕了林宁。林宁承认了所有犯罪事实,并交待在黄宝霖的住处尚有9公斤冰毒。当天,警方在林宁处捉到黄宝霖,查获了9232.2克冰毒和一批工具。 黄宝霖也很痛快地交待了,他说他是被林宁和吴少杰胁迫。 珠海市检察院认为,6名涉案嫌疑在公安局和检察院均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证据确凿。但昨天,除林宁、黄宝霖、周京融仍承认指控的事实外,两个关键人物———吴少杰和刘三传均“不认帐”,控辩双方庭上争论激烈。 吴少杰说,他带钱到“鱼米之乡”没买什么毒品,是去借钱给林宁,后林宁打电话叫他把钱交给“大明”。林宁因此将自己的房子抵押给他,有房产证为据。他在“鱼米之乡”根本没见过黄宝霖。自己也从没与刘三传谈过冰毒交易的事。 刘三传承认,他收到过林宁给他的样品,他以为是红包,打开一看是冰毒,自己又从不吸毒,所以顺手扔进厕所。至于林宁拿来的冰毒,他说,只是替林保存而已,无意贩卖到台湾。 吴少杰和刘三传的律师认为,既然他们推翻了原来的供述,林宁和黄宝霖的证词就成了孤证,且林、黄的证词也不能证明他们确实进行了毒品交易,因为他们并没看到,只是推理而已。 12公斤冰毒关系人命,吴少杰、刘三传是否贩毒?林宁是主犯还是从犯?黄宝霖的行为是否构成贩毒?一切悬疑只有待法院判定。本报记者林丹通讯员任慧娟汪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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