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剩200克罚款28元 南宁“绿色饭店”店规起纠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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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17日15:52 新桂网-南国早报 | ||
新桂网—南国早报南宁3月17日讯(记者唐正芳 实习生何荣辉)如果在饭店点的东西吃不完,将会受到罚款。对饭店的这种举措,消费者黄先生表示不能接受。 3月15日晚上,黄先生与3个朋友在南宁一家烤肉店吃晚餐,结账时,服务员走过来说:“你们台面的食物没有吃完,总共超过了200克,按照饭店规定要加收28元费用。” 黄先生看了看,见只有他盘子里的狗腿上有些肉,其他3位都剩余一点点,便问服务员:“饭店并没有将这种规定写在店里显眼的位置,并且饭店是否有权对顾客进行罚款?”双方论理,没有结果,黄先生付给服务员306元(消费246元)结账。 等了好一会儿不见找钱回来,最后将主管请来,主管承认饭店确实有这样规定。黄先生希望将多收的28元一起开收据。主管说:“这种情况不可能给凭证。目前南宁市自助餐里对吃剩的部分进行罚款,这几乎是行规。” 最后大堂经理过来,双方发生争执。黄先生说,最后虽然他没有付28元“浪费费”,但从服务员、主管到大堂经理,他们的解释和态度令他十分不满。 该烤肉店餐饮部梁经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目前南宁市倡导建绿色饭店,“浪费超过200克加收费用”也是其中的一个环节,旨在提醒顾客不要浪费,提倡节约将是餐饮行业的发展趋势。 就黄先生3月15日晚上就餐的问题,梁经理说,饭店的服务单上有此项说明,并且当时对黄先生的28元并没有收。她表示将尽快与黄先生沟通。 作者:唐正芳 何荣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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