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背景音乐”告别“免费午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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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18日10:32 新文化报 | ||
本报讯 记者江雪报道 昨日,记者从省版权局获悉,备受关注的营业场所背景音乐收费近日在我省正式展开,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吉林省办事处已向长春市的9家大型营业场所下发了协商函,告知了对背景音乐收费的相关问题。据悉,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吉林省办事处下一步还将在省内各市州建立代表处,负责当地的背景音乐收费工作。 营业性场所:正逐渐接受 省版权局有关人士介绍,我省在正式收费前对市场进行了调查,最后决定先以9家大型的营业性场所作为收费试点。收费的标准严格按照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规定的收费标准。从目前的情况看,省内各营业场所对此也反映不一,目前已有商场、酒店的负责人主动来电咨询,虽然开始大多表示不理解,但经过详细地讲解后,已对此有了一定的认识,要让他们从不理解到平静接受,还需要一定的时间。下一步,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吉林省办事处将与省内餐饮行业的协会进行商谈,宣传背景音乐收费的同时,还要与其协调开展针对各大中型酒店的背景音乐进行收费的事宜。同时吉林省办事处还将在省内各市州建立代表处,开展当地的背景音乐收费工作。今后,背景音乐将没有“免费午餐”。 音乐创作者:收费可得八成 过去的音乐创作者写出一首曲子只能得到微薄的报酬,而背景音乐收费正式开展后,音乐创作者的音乐版权将受到保护,为此,音乐著作权问题一直受到省内音乐界的关注。省音乐家协会的王冠群老师认为,背景音乐收费将进一步鼓励我省的音乐家创作出更新更好的作品。据悉,在著作权协会为词曲作家收费转交过程中,其中80%归词曲作家所有,而20%留作该协会的日常开支。 新闻附件 ■商场播放背景音乐的许可使用费 营业面积不足1000平方米,每年每平方米收费2.18元;营业面积在1000平方米~5000(不含5000)平方米,每年每平方米收费2.30元;营业面积在5000平方米~10000(不含10000)平方米,每年每平方米收费2.42元;营业面积在10000平方米~20000(不含20000)平方米,每年每平方米收费2.54元;营业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每平方米收费2.66元; ■卡拉OK厅、歌舞厅、迪厅许可使用费 营业面积不足40平方米,每平方米每天收费0.15元;超过40平方米的,增加的部分,每天每平方米加收0.12元 ■饭店、宾馆等旅游场所的许可使用费 每床位每月收费1.75元 ■餐厅、酒吧、咖啡厅等餐饮娱乐场所的许可使用费 a:播放背景音乐: 营业面积不足40平方米,每天每平方米收费0.025元;超过40平方米的,增加的部分每天每平方米0.02元 b:播放背景音乐和有现场表演的: 营业面积不足40平方米,每天每平方米收费0.05元;超过40平方米的,增加的部分每天每平方米0.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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