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一元钱”被判5年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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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18日12:30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 哈市两个无业青年酒后滋事,为了区区一元钱,等待他们的将是长达5年的监狱生活。 2002年6月的一天傍晚,曲某与其朋友董某在太平一家酒店要来一箱啤酒开怀畅饮。酒过三巡后,两人摇摇晃晃走进附近的一家公园。在公园散步时撞见一捡垃圾的老头。曲借着酒劲儿对董说,这老头可能是发传单的,要点钱花花。董走过去自称是公安局值勤的,问老 没走几步,老人碰见两位锻炼身体的年轻人。两位年轻人报了警,随老人一起走过去,质问曲某二人为什么抢老人的钱。两人说不上来,只好拿出那1元钱。随后年轻人问:“你们有证件吗?”曲这时拿出一把刀,董随手抓起一块砖头迎上来,打算行凶。在随后赶到的巡警的帮助下,众人将两人当场抓获。日前,曲某和董某被太平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5年有期徒刑。(王洋 本报记者 万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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