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10名女青年卖淫 刘传国被执行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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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18日13:32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 (梁宗)罪犯刘传国以打工为诱饵,将女青年骗到上海后强迫她们卖淫,日前被市二中院执行死刑。 刘传国原是安徽某地的农民,1999 年4、5月间,他以来沪打工为名,将同乡王姑娘骗至上海。当晚刘殴打并强奸了王,随后又用殴打、拍摄裸照威胁等方法强迫王在本市卖淫,卖淫所得全部归刘所有。同年6、7月间,刘的妻兄王某也以同样手段将两位女青年骗到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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