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命殒民心河》续: 殒命者乃青龙职中学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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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19日11:03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徐东洲)经过记者多方查找,本报3月8日刊登的《两人昨夜殒命民心河》日前已经有了最新结果,两名死者是青龙满族自治县职业高中的在校学生,来省会是因为他们正在河北师大参加美术短期培训班,以备战今年的高考。目前,两名死者仍然未能火化,因为学生家长与青龙职中尚未就此事达成一致意见。 事发当晚被打捞上岸但仍未挽回生命的男孩名叫李某,今年只有19岁;女孩名叫王某 据李某的同学们介绍,3月7日晚自习课后,李、王二人不知为何突然发生争吵,王某前脚跑出门,李某随后跟着追了出去。由于二人平时关系较好,同学们也没在意。 李某是家中的独子,也是父母的希望。自从他来石家庄参加美术培训后,经常与家中电话联系。不知什么原因,这次从北京回来后,他再也没有与父母通过电话,也许出于一种不好的预感,3月8日,李父从青龙坐上长途班车来到省会寻找李某,未果。3月9日,他从东苑派出所得到证实,7日晚淹死在民心河中的,正是自己的儿子!而王某的尸体直到3月11日才打捞上来。 3月10日,青龙职中李副校长一行与王某的亲属也来到省会处理善后事宜。据李某的姨妈介绍,校方与双方家长一开始就产生了分歧。校方认为两学生是自己外出时发生的意外,因此学校没有责任。而学生家长则认为,孩子是在学校组织的培训学习期间发生的意外,且学生外出学习也有老师带队,因此学校负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并要求学校赔偿双方家长各8万元。 3月17日,校方答应出于同情给予双方各1万元抚恤金,其中包括几天来在省会的所有费用以及学生尸体的全部处理费用,对此结果,家长一方表示绝难接受。 记者发稿前与当初带队来石的青龙职中的赵老师取得了联系,他告诉记者,两个学生平时表现都很好,发生这样的意外他也很难过。他告诉记者,目前校方领导正与学生家长进行协商,但尚未达成一致意见。随后,记者几次拨打该校电话,均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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