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消协警示旅客住店注意财物安全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19日13:53 云南日报 | ||
旅客住店后财物被盗,与经营者屡起纠纷已是老问题,但近来各级消协接到的此类投诉再度升高。在昆明国际旅游节开幕前,昆明市消协昨天为此发出今年第一号警示:旅客住店注意财物安全。 14日,昆明市消协接到两位江西旅客投诉,两人在昆明一家招待所住宿期间,随身携带的3800元现金和一部手机被盗,虽已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向招待所索赔却毫无结果。此前 据昆明市消协介绍,本月以来,消协已接到多起类似投诉,其共同点都是财物在所住饭店房间被盗,且没有门窗被撬迹象,有的投诉者甚至称是在夜间熟睡过程中现金被偷。这些投诉的另一个共同点是投诉者难以找到被盗事实旁证,结果与经营者就是否被盗、损失金额屡起纠纷而无解决良策。在此类投诉中,往往还因公安机关正在侦破案件,外地消费者根本无法等待问题的最终解决。昆明市消协为此警示旅店业:应为住宿者提供完善的贵重物品保管措施和规章制度,在大堂设立警示牌以提醒旅客。消费者在住宿期间应加强自我防范意识,现金等最好贴身保管。贵重物品应交由宾馆饭店保管,并当面点清。(张明李刚存)
订新闻冲浪 互动点播 赢彩屏手机MP3播放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