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女瓷砖”隐蔽交易 工商机关无法认定其性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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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20日03:13 华商晨报 | ||
销售者正在拼接瓷砖给人展示 点击此处查看其它图片 晨报讯 在营口市被列入“扫黄黑名单”的“裸女瓷砖”悄然登陆沈城,昨天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陶瓷市场:销售商与记者隐蔽交易 3月19日上午,记者化装成洗浴中心经理来到位于沈阳市大东区的新型建材城,在一家 记者问老板为什么把“裸女瓷砖”放在库房而不在店铺里销售,老板神秘的回答说:怕摆在店里惹麻烦。问什么麻烦,老板说:有的夫妻俩来购买瓷砖时,男的要买“裸女瓷砖”,女的就不同意,容易打架。接着,又补充了一句:何况怕被抓。记者又问到这类瓷砖主要是什么人购买。老板回答说绝大多数是洗浴中心或歌厅购买,普通人家都有孩子谁能买呀!记者询问了一下价格,老板报出的“裸女瓷砖”价格居然是一般瓷砖的3倍。 此时,一名操浙江口音的中年妇女走了进来,在知道记者来意后很高兴的与记者攀谈起来。据她介绍,这种瓷砖是在广东的一家瓷砖厂生产出来的,当地只此一家,运到东北很不容易,但是销量很好,在沈阳很多市场都有销售。 这些“裸女瓷砖”上的裸体女性大多非常年轻,浑身上下一丝不挂,摆出种种挑逗的姿势,有的画面干脆裸露出性器官,令随行的女记者不禁面红耳赤。经过观察发现,这里的很多店铺都有这种瓷砖在销售。 治安支队:现行法律对此规定欠缺 记者拿着购买的瓷砖来到沈阳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该队法制科冯冰科长说:在我国法律中只有“淫秽”一词,目前,我国对于淫秽的界定还很不完善,只有《刑法》中所规定的“宣扬性行为或过分裸露性器官”这一条文。“裸女瓷砖”由于只有一个裸体女性,是《刑法》规定的情况,所以不能认定为淫秽物品。冯科长建议去工商部门了解一下情况。 工商机关:无法认定“裸女瓷砖性质” 在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法制处,汪副处长介绍,工商机关的职责是负责核发营业执照,对于具体经营行为的合法性进行监管,针对本事件,工商机关只能给该瓷砖经营业主核发执照,但是对于其经营什么瓷砖就没有管理的权利了。何况对于“裸女瓷砖”是否合法及是否属于艺术品等问题,都不属工商机关的职责范围,说工商机关对于这件事情的性质无法认定。 文化部门:是否属于艺术范畴不好认定 记者又采访了沈阳市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美术科,张宝华科长说,艺术品的概念很广,但“裸女瓷砖”不能算艺术品,充其量只能算是美术品,因为如果是艺术品的话就需要有作者的姓名、作品的名称及其他内容,但是这种瓷砖上的画面应该属于美术摄影,而且有可能是属于盗版的图片。界定美术品与淫秽物品现在很困难,毕竟改革开放后整个社会环境发生了极大的改变,所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就发生了转变。张科长还说,区分淫秽与艺术品其实应该看作品所处的环境,也就是说作品是做什么用的,这应该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 新闻链接: 营口市严打“裸女瓷砖” 营口市公安机关对于“裸女瓷砖”采用了四种打击措施:一是罚没所有正在经营的“裸女瓷砖”;二是对于从南方运入沈阳的瓷砖进行详细检查,堵住源头;三是迅速将情况上报给省公安厅及通报给省文化厅;四是勒令所有已经安装“裸女瓷砖”的洗浴或歌厅自己拆除该瓷砖,限期不拆除将由公安机关强行拆除。(记者王洪禹 李艳兵 摄影张墨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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