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起纷争 受害女要上法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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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20日08:38 华西都市报 | ||
“十年陈‘蛋白’注入少女身”事件经本报报道至今已有十多天了,彭山县卫生局仅对县血防站医院的院长及副院长等相关人员作出“写检查、扣浮动工资”的处理,而对小梦家人提出的几个协商条件未作答复。据悉,被伤害少女小梦已作好打官司准备。 据梁小芳介绍,事发后,彭山县卫生局副局长向霞及县血防站医院领导曾到她家,向她及女儿口头致歉,并提出愿意协商解决此事。 3月11日,梁小芳正式委托眉山洪运律师事务所律师石军代理此案,欲将医院推上被告席。12日,县卫生局通知县血防站医院院长林敏、小梦妈妈及小梦的代理律师石军一起协商。县卫生局副局长向霞(林敏之妻)在协调会上说,注入小梦体内蛋白实际上是一种过期的营养液,我认为血防站医院过错不大,即使算医疗事故,也只有4级,最多只赔1万元。 律师石军及小梦妈妈要求:医院首先应进一步对小梦的身体状况进行检查,赔偿各种损失5万元;其次,应对过期药物进行检验,并由权威机构出具鉴定报告;第三,卫生行政部门应尽快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理;第四,向霞与林敏系夫妻关系,向霞不宜参与此事的调解。由于双方分歧较大,最后不欢而散。 梁小芳哭着说,“女儿现在精神状态极差,整天哭着叫头昏,经常摔跤,连床也不能上了,书也不想读了。看见女儿这个样子,我整夜整夜失眠,真想死了算了。” 彭山县血防站医院委托的眉山贤济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少华称,前天他与患者的代理律师石军通了电话,想以积极的态度来处理这件事。他说,小梦的父母应该从法律角度来保护自己。如果双方分歧大,就只有依照法律程序来解决。 据悉,医院与小梦妈妈将于今日再次对此事进行协调,如果协调未果,小梦将立即提出起诉。 记者廖兴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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