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麻醉出过错 植物人获赔25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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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22日08:52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记者 任双玲 通讯员 晓萱 曙光) 本报洛阳讯 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医疗事故纠纷案件,判决洛阳市妇幼保健院赔偿受害人25万元。 据悉,2001年8月23日,洛阳市女市民王某因腹部剧痛到洛阳市妇幼保健院就诊,被诊 2002年7月,经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对王某的植物状态与妇幼保健院的诊疗过程有无因果关系进行鉴定,2002年12月,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作出审查意见,认为:王某右侧输卵管壶腹部妊娠破裂在洛阳市妇幼保健院接受治疗,该医院在对王某实施治疗过程(主要是麻醉)中,存在着一定的过错。该过错与王某目前存在的植物状态之间有着因果关系(主要责任)。 根据这一司法鉴定意见,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事故的责任方——洛阳市妇幼保健院赔偿受害人各种费用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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