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对破坏经济发展行为用重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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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22日09:48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邯郸电(记者关山)近日,邯郸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从严治理‘四乱’、举报查实重奖的实施意见》,对该市破坏经济环境的行为严厉查处。对有关责任人实行先免职后处理,举报人可获1万元的重奖。 据邯郸市优化经济环境办公室副主任肖阳明介绍,目前邯郸市主要的一项经济发展决策是招商引资。招商引资的办法一个是优惠的政策条件,另一个就是好的投资环境。目前, 近几年,邯郸市优化经济环境的治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2001年邯郸市还专门成立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24小时值班接待群众举报,解决了不少的问题。但工作中也出现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如投诉中心的工作人员在处理举报和投诉的问题时,往往因为无章可循,解决起来达不到投诉人的满意,进而又打击了举报人积极性。 为解决这一问题,邯郸市出台了这一《意见》,鼓励群众举报破坏经济环境的行为,举报及投诉事件一经查实,即奖给举报者或投诉者1万元,奖金由发案单位支付。《意见》的出台同时为处理破坏经济环境行力提供了依据。《意见》规定,对实施“四乱”行为和吃拿卡要问题的直接责任人,一律先免去职务,调离执法岗位,无职务的一律待岗接受处理,再按照有关法规进行处理。举报和投诉者可采取电话、信函和面谈的方式,向邯郸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电话:0310—3102118)、市外商投资投诉中心(电话:0310—3018179)或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310—3068760)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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