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开展劳动争议仲裁质量年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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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22日09:48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张伟亚)由于企业的法律意识淡漠或法规不健全,使得拖欠职工工资、职工工伤得不到及时处理的现象屡见不鲜,而各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又失之健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特把今年定为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质量年,旨在使争议得到及时处理。 据介绍,我省近几年的劳动争议案件年均递增35%,而且有进一步加剧之势。这些劳动争议案多数为企业侵犯职工的合法权益,比如不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此外,也有一部分是由于职工对劳动法规不了解,或者单方面违约而引发纠纷。劳动争议案不断增加,而我省劳动仲裁员素质和仲裁庭等硬件设施却令人担忧,目前有三分之一的仲裁委没有固定的开庭场所,更谈不上办案设备和器材,造成案件处理能力低下。 鉴于此,在质量年的活动中,着重抓好硬件设施的建设,使投诉有“门”。将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各市建立专门的仲裁开庭场所,各级仲裁委都要配备必要的设备和器材,以实现办案现代化。省仲裁委将制订仲裁开庭规程,使之合理化、科学化。同时,提高办案效率,各级仲裁机构劳动争议案结案率达90%以上。此外,省劳保部门将对半数以上的仲裁员进行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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