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越南妇女“换来”有期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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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23日04:13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 日前,由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首例拐卖外籍妇女案的两名被告孙凤军、刘永芳,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和六年。 2002年春节过后,该县农民孙凤军在广东打工期间,与越南女子阿迈同居。此后,在孙凤军的授意下,阿迈找到在广东打工的越南妇女李金玲(化名),谎称给她在安徽找一份高薪工作。2002年6月,阿迈将李骗至安徽省利辛县孙凤军的家中,由与孙凤军同村的刘永芳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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