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民建言预纳诚信金堵黑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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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24日08:57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 (记者 何超全 实习生 查维)“用工黑洞”究竟该如何填堵?就本报独家追踪报道的“用工黑洞”问题,一位热心市民昨日建议,在非公经济领域建立“预纳诚信金制度”。 “打着合法企业的牌子,虚设岗位非法收取求职者保证金、风险金,待受害者找到政府有关部门,要么找不到人、要么早将非法所得转移挥霍。”这位名为吴言的市民表示,“最终还是求职者利益受损。” 对此吴言建议,企业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时,应根据其注册资金的多少,按一定比例预先交纳“诚信金”。诚信金上缴后,交由工商部门存入指定账户保管,一旦该企业出现收取员工保证金、风险金不退还,甚至卷款潜逃、恶意赖账及拖欠员工工资等行为时,工商部门便可联合其他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启动“诚信金”,以弥补所造成的损失。 “对于一些公认的且经测评确定的诚信企业,可以不收取诚信金。”吴言表示,这是一个涉及面极广的工程,必须以立法的方式予以确定。“如此,在有效抑制企业不诚信事件发生的同时,可提高企业的诚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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