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337”条款第一案报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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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24日11:10 浙江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肖新华市报道组周咏)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简称ITC)近日对乐清低压电器涉嫌违反第337条款作出初步裁决,判定原告美国LEVITON公司的专利无效,乐清华盛电器公司和华美利公司生产的漏电保护插座没有侵犯其专利权。至此,这一历时半年的我国机电产品“337”条款第一案因乐清企业的积极应诉而获得胜利。 去年7月23日,美国专业生产漏电保护插座的LEVITON公司向ITC起诉,指控来自中国的 面对来势汹汹的调查和高额应诉律师费,国内许多企业都打了退堂鼓,而“万盛”、“华美利”两家乐清企业却站了出来,聘请了美国律师,成功地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纽约东联邦区法院和加利福尼亚中央联邦区法院进行了应诉备案,并从LEVITON公司专利本身的瑕疵和专利年限等方面对美方指控进行了有力反驳。 今年3月17日,ITC作出初裁,支持中方意见,否定了LEVITON公司的诉求。前不久,美国律师反馈来了最新消息,美国LEVITON公司已放弃了起诉。这表明,在这首例中国机电产品“337”条款案件中,温州企业离最终获胜已为时不远。 乐清“万盛”和“华美利”的负责人说,在这场国际官司中,两家企业仅律师费就已花了300多万元。但他们表示:这钱花得值。在扫清贸易障碍和顾虑后,万盛电器公司今年将尽力使自己生产的漏电保护插座产品大批量进入美国,同时在提高产品质量上下功夫。根据美国市场今年对该产品提出的新标准,“万盛”已开发出新产品,以进一步提高在美国市场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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