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瑞物业私自提高收费3倍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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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25日07:58 华商报 | ||
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西安市南郊的欧风园小区物业管理方擅自制定标准,将物价局批复的物业管理费提高了3倍多。日前,小区一位业主上网查询资料时发现了其中的内情。 小区居民 上网查询发现交了“冤枉钱” 张先生去年开始入住欧风园小区。从入住开始,负责该小区物业管理的西安翔瑞物业 张先生立即上网查询了西安市物价局的相关文件,结果让他大吃一惊。西安市物价局曾于去年8月12日就欧风园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发过一个批复:“依据《西安市物价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等级管理规定的通知》,经考核,确认西安翔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乙级(普通住宅区)收费单位。”同时规定了该小区“住宅用房的管理服务费为11元/户/月,日常维修养护费为0.20元/平方米/月,小型汽车的车辆保管费为150元/辆/月”。 张先生计算了一下,自己住的房子面积是130平方米,每月只应交11元的管理服务费和26元的日常维修养护费,即使加上垃圾费、清洁费也只有40元左右,而对方竟然收到150元。 该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李江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物价局规定的150元的车辆保管存放费是指管理费,多收的200元钱是作为车位使用费收取的,两项加起来是350元。” 至于把每户每月11元的管理服务费提高到100多元,李江承认是未经过物价局审批的“违规行为”。但他认为这是“物价局定的标准过低”造成的。据他讲,欧风园小区总面积小,单位成本高,物业公司有17个工作人员,仅每月工资支出就在1万元以上。“如果按物价局乙级标准收费,一户管理服务费11元,那我们一月只能收到500元的物业费,肯定保不住本。” 物价检查所 不允许私自提高收费标准 西安市物价检查所工作人员说,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必须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策。如果欧风园小区的物业公司认为定价偏低,可以向物价局提出申请重新核定,但私自提高收费标准是不允许的,凡超标准收取的费用都必须全部向业主清退。 对于该小区物业公司收取“车位使用费”,物价检查所工作人员认为,这要看小区业主在买房时是否支付了车位费,如果业主买房时含有这部分费用,物业公司再收就不合理;至于是否应该收取“车位使用费”,按多少标准收取合适,目前政府部门尚无明确规定。 市物价局一位负责人介绍说,小区室内停车场车位或买断或租赁使用,对开发商和业主都是一种市场行为,但考虑到业主相对处于弱势地位,市物价局今年正在搞调研,准备在参考外地经验的基础上,对“车位使用费”进行规范。 那么,普通居民每月向小区物业办交的基本费用都有哪些呢?据了解,各小区由政府定价的物业收费项目一般包括管理服务费和日常维修养护费。住宅用房的管理服务费每月都是以户为单位来收取的,办公和营业用房则按面积收取,各小区都有自己的具体标准(西安市区部分小区的物业收费标准可直接上陕西价格信息网查询,网址:www.spic.gov.cn)。具体到西安市的一个小区居民户,每月应当交纳的物业费除了管理服务费外,还包括日常维修养护费、袋装垃圾费(3元/户/月)和垃圾处理费(1元/人/月)。本报记者 信心 王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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