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版《辞海》被判赔5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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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25日07:58 华商报 | ||
据新华社电(梁宗 杨金志)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4日作出一审民事判决,认定陕西省汉中印刷厂和个体书商李渭渭、哈翎侵害知识产权,需向辞海编辑委员会和上海辞书出版社赔偿人民币50万元。 《辞海》是一部兼有字典、词语词典和百科功能的大型综合工具书,在国内外享有盛誉。辞海编辑委员会拥有《辞海》的著作权,上海辞书出版社则拥有此书的专有出版权。19 2002年8月,上海二中院对《辞海》盗版案作出一审刑事判决:不法书商李渭渭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4万元;不法书商哈翎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万元。刑事处罚之后,辞海编辑委员会和上海辞书出版社提起民事诉讼。 法庭审理后认为,被告李渭渭、哈翎已经被追究刑事责任并受到刑事处罚,但并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陕西省汉中印刷厂作为国家定点书刊印刷单位,违反国家法律,违背行业规范,直接参与《辞海》的非法复制、发行,严重扰乱了正常的文化市场管理秩序,应承担主要民事赔偿责任。此外,法庭还对该厂作出了罚款人民币6万元的民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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