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腐败第一人判了1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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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25日16:12 今日早报 | ||
法院认为:叶征不属自首,但如实交代并退清全部赃款,故从轻处罚 早报讯 在10余手下陆续被判刑后,有“温州金融腐败第一案”之称的中行温州市分行腐败窝案主角、原行长叶征,昨天被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决13年徒刑。经法院审理查明,1992年,北京某公司副经理斯某某找到叶征,要求从温州中行拆借资金。叶同意后,温州中行拆借了1000万元给该公司。1993年初,斯某某为“感谢”叶,通过原中行办公室副主任朱某送给叶两万元,叶予以收受。此后,叶先后利用计算机联网工程、投资房地产项目、增加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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