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丈夫另有新欢 指使女儿毒死公公婆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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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26日13:18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 实习记者 海 风“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如果当时我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今天坐在被告席上的肯定不会是我……”昨日上午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告人张秀娟在作最后的陈述时声泪俱下。 昨日上午9时46分,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去年灞桥区张秀娟投毒杀人一案。被告人张秀娟,女,1963年5月24日生,汉族,大学文化程度,个体司机。2002年2月26日被西 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张秀娟因发现其丈夫刘伟在江苏省昆山市打工有了外遇,多次苦劝未见悔改,并且与公公婆婆也产生了矛盾,矛盾激化后,产生报复恶念。2001年10月28日,被告人张秀娟将灭鼠药交给10岁的女儿,指使她伺机将灭鼠药投入刘伟之父刘合宽的饭碗之中,致刘合宽于2001年10月29日下午中毒身亡。2002年1月中旬,张秀娟又指使女儿伺机将灭鼠药投入到刘伟之母王秀珍的饭碗中,致使王秀珍中毒,后经抢救后脱险。1月下旬,张秀娟指使女儿再次把灭鼠药投放到王秀珍的饭碗中,致使王秀珍于当月22日中毒身亡。同时还造成原告刘全正之女也中毒住院治疗,因抢救及时才脱离危险。 另在2001年11月中旬,被告人张秀娟纠集谢宏、郝保民、王占军、郝林山、刘尚平五人窜至江苏省昆山市,企图以办理离婚手续为借口将刘伟带回西安,对刘伟实施报复。途中,张秀娟向郝保民等人表示欲杀死刘伟,后谢宏等人趁张秀娟不备将其意图告诉了刘伟,火车到达西安后,刘伟才得以趁机逃走。2002年1月底,张秀娟又将灭鼠药交给女儿,并指使她前往昆山市投毒杀害刘伟及第三者,但被刘伟察觉未遂。 该投毒杀人案因其案情重大,关系复杂,并且牵涉到第三者的问题,在昨日的庭审上,原告、被告代理人及公诉人都进行了激烈的辩论。该案该如何做出判决,不日即可见分晓。但被告人张秀娟自己也知道,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严惩。不少人纷纷为之惋惜:要是当初她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怎么会落到这种地步﹖或许昨日坐在法院被告席上的就不是她了,但现在说什么都已经晚了,世界上根本就没有后悔药可以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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