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妹妹”与16岁“哥哥”争遗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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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26日14:13 今日早报 | ||
一起车祸引出离奇百万遗产案;同父异母的兄妹能否做亲子鉴定成为焦点 一年多前,湖州人卢先生和妻子,在一次意外车祸中双双罹难。夫妻俩留下了一个现在读初中的16岁儿子小卢,以及总计数百万元的家产。 没想到事故后不到1个月,半路杀出个程咬金,一个方姓女子抱着现年3岁的幼女小静 小静静的突然现身,也拉开了一场曲折离奇的遗产继承官司序幕—— “他正准备抱孩子去湖州上户口” 昨天,记者看着方女士1年多前与小静静的合影照,简直不敢相信就是眼前的她。照片中的方女士,抱着小静静,一脸幸福的笑容,而现在她的脸又黑又瘦。现年36岁的方女士,挺自然地说出了她与卢先生的交往经过:她是重庆人,此前一直在台州大力华酒店做服务员。卢先生在台州做生意时,经常下榻这个酒店,两人无意间相识后,觉得挺投缘。卢得知方女士每月仅几百元的工资收入,就叫她一起去做生意。不久,方女士辞去了酒店的工作,在卢的帮助下开了一家理发店,但仅开了一个月就关门了。之后,两人租了房屋同居,她就帮着卢做生意。 2001年7月11日,小静静出生了。考虑到方要帮忙看管在椒江开的门市部,没时间带小孩,卢就将小静静交给路桥区的一个保姆抚养。“你是什么时候知道他是一个有家庭的人?”“他直到小静静出生后,才跟我说的,他说他是因为太喜欢我,所以瞒着我。他很喜欢有一个女儿,现在有了,他也不能再瞒我了。孩子满月时,他还请了在台州的两大桌子朋友过来吃饭,他在台州的很多朋友都知道我们两人的关系。他答应我要离婚和我一起过。他老婆后来知道了,就是不肯离婚,还以死相逼,听说曾割脉自杀过。我想既然这样,自己不要名分也没关系,关键是孩子。他也跟我说了,他打算春节把孩子抱到湖州去上户口,这件事他老婆也同意了。谁想到他竟会突然出事……” 2001年12月31日,卢先生和妻子从椒江开车回湖州,在经过甬台温高速公路临海段时,出车祸意外死亡。方女士说,出事后,卢先生在台州的一些产业,都被卢先生家人掌管了。而今,不仅她以前在进货时,垫付的两万多元积蓄没法收回,还平空欠了很多债务。她和小静静走投无路,现在只能靠在台州开店的妹妹资助。 一波三折,官司从台州打到湖州 去年1月23日,方女士以法定代理人的身份,代小静静向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理由是,小静静尽管是她与卢先生的非婚生子女,但作为女儿所享有对父亲的遗产法定继承权,仍应受法律保护。诉状中,方女士将卢先生的财产进行了罗列,遗产共计约540万元,故她要求小静静与她的“同父异母哥哥”小卢,共同分割遗产的一半,即270万元。另一方面,小卢的外祖母也以小卢的法定代理人身份,代小卢向台州中院提出了管辖权异议,要求移送到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台州市中院予以驳回,理由是案件诉请的标的主要是卢先生在台州的遗产。随后,小卢一方又向省高院提起管辖权异议上诉。认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规定,卢先生夫妻俩在湖州南浔经商数10年,遇难时住所地也是南浔,并且在目前还不能确定卢先生的遗产数额情况下,台州即使有遗产,也不会是卢先生夫妻俩的主要遗产,所以应移送到湖州的法院审理。省高院在去年6月14日作出了终审民事裁定,认为台州中院和湖州中院都有管辖权,但在案件进入实体审理以前,难以确定卢先生在湖州是否还有其他遗产,也就是说无确切证据证明台州市确为卢先生的主要遗产所在地,故应以卢先生死亡时住所地的湖州中院管辖更为适宜。这样,经过半年的折腾,打官司地点最终从台州移送到了湖州。 同父异母的兄妹能否做亲子鉴定? 去年10月19日上午,这起巨额遗产继承纠纷案在湖州中院进行公开审理。方女士抱着小静静出庭,小卢没有到庭。此前,小静静一方将原诉状中的卢先生遗产价值“约540万元人民币”这一估算数字,查证变更为325万元。在其提供的遗产一览表中,包括卢先生在台州、上虞、湖州等地的股份和投资,及出事别克车的车险。小静静的代理人、浙江横远律师事务所郭云峰律师解释说,小静静与小卢共同分割的,应是卢先生个人的那部分遗产,因而她应分割到四分之一遗产,即81.25万元。庭审中,小卢的代理律师周桂珠对小静静的主体资格提出异议。她认为,小静静既然说她是小卢的同父异母妹妹,那么就应用证据证实与卢先生的亲子关系。但到目前为止,小卢一方还从没有听说过卢先生有小静静这个女儿的存在。此外,方女士所说的她与卢先生从1998年始至2001年12月31日,一直同居生活,纯属捏造。因为,卢先生夫妻俩一直在南浔经商,在台州只有投资并没有亲自管理,偶尔去过问一下投资情况,也通常是夫妻同行的。为证明方女士与卢先生的关系,小静静的代理律师申请了两位证人出庭作证,并出具了两人“同居”时的一些“见证人”的证人证言。小卢的代理律师认为仅凭这几份证言,仍无法证明小静静就是卢先生的孩子。事后,郭律师不无遗憾地告诉记者,小静静出生时,因是非法所生,卢先生请了接生婆钟某,这是一个很有力的证据,只可惜他们多次做钟某的思想工作,还是未能如愿。为此,小静静一方只好向法院提出亲子鉴定,如果能做,这将是最有说服力的。他们认为,因卢先生已火化,客观造成原告举证困难,经向中科院遗传研究所咨询,可以通过同父异母的兄妹作白细胞搞原鉴定来鉴别亲子关系。不过,小卢的代理律师认为小卢还是未成年人,从保护他的身心健康考虑,拒绝进行亲子鉴定。合议庭经合议后,决定中止审理,暂行休庭。 法院不予受理亲子鉴定申请 昨天上午8时45分,湖州中院第二次公开开庭审理此案。8时刚过,方女士在她表妹陪同下,早等在了法庭前。因小卢的代理律师迟到,比原定时间延迟了15分钟才开庭。一开庭,审判长就告知了对亲子鉴定申请不予受理,理由是“经过口头和书面咨询国内有关司法鉴定权威部门,均认为就技术角度而言,同父异母兄妹不具备亲子鉴定的前提条件”。小静静的代理律师随即再次重申,亲子鉴定关系到事实本身,十分重要,他们保留进一步申诉的权利。不过,他认为,现有的这些证据,也足以表明小静静是卢先生的亲生女儿。庭审后,小卢的代理律师还对记者说,方女士在卢先生的尸体停放殡仪馆期间,就应提出亲子鉴定,但方女士没有提出。至于为何一直见不到小卢,她说,出于保护,怕小卢知道后对他成长不利,家人一直没让他知道有这场官司。对此,方女士解释说,当初她想见最后一面卢先生家人也不肯。关于亲子鉴定,后来从律师处知道可以申请法院来做,但已迟了。 是卖淫嫖娼还是非法同居 继续庭审时,小卢的代理律师还说了一件她“本不愿说”的事,即在台州当地的公安局,有方女士的卖淫嫖娼罚款凭证,因而小静静的出身就更难说了。出人意料的是,对此,方女士很坦然地告诉记者,她先后被公安机关以“卖淫嫖娼”的名义,罚过三次款。但这三次都是她跟卢先生在一起时受罚的,一次是在家里被人举报,第二次是她陪同卢先生到理发店洗头,还有一次是他俩开车回住处途中,她说且不论公安机关的这三次罚款是否合理,这从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她和卢先生是同居关系。庭审不到一个小时就宣告结束,法庭宣布另行择日判决。 为了孩子的将来要讨一个说法 离开时,方女士从随身皮包里,小心翼翼地取出一张叠得整整齐齐的旧挂历,指着在7月11日这个数字旁用圆珠笔写的“12.18”,略带嘶哑地说,这是卢先生亲笔所写的小静静出生时间。她还从一个信封中取出一叠照片,是一个可爱的小男孩,她说这就是小卢的照片,是以前卢先生特地拿给她看的。这些,她都珍藏着。方女士说,非法同居是不好,但要说错,也是大人的错,不该连累小孩子。因而不管怎样,为了小静静的前途,她都会尽一切努力,讨要一个合理的说法。 采访感言:受伤的还是孩子 不论方女士说的是真还是假,也不论官司的最后结果会怎样,如今受害最深的恐怕还是小卢和小静静这两个孩子。失去双亲的打击,已不是小卢这样一个年纪的人所能承受的,何况还要面对一场让人尴尬的官司。如若小静静真是卢先生的女儿,那么她不仅从小就没了父亲,也有可能因为身份得不到确认,从而丧失遗产继承权,今后的人生也可想而知。面对这些,应该反思的还是大人,尤其是身为父母的人们。希望他们在做任何事,做任何决定前,都能考虑一下子女,为孩子的将来,多思量思量。不负责任行事,会害苦自己,更苦了孩子。如果您有什么想法,也可以拨打早报热线,跟我们交流。 法律链接 新《婚姻法》对孩子中的一个特殊群体——非婚生子女给予了更多关注。其中第二十四条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都应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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