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元押金签“卖身契” 老板开溜女模“星”路惊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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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26日15:23 新桂网-南国今报 | ||
新桂网-南国今报柳州3月26日讯(记者陈杰 通讯员张韬)广西柳州一名女模特与一家“形象包装公司”签了5年的“合约”,公司收了女模特1000元押金后,从未对女模特进行过一天“形象包装”。最近,当女模特要求终止“合约”时,却发现这家公司早就“人间蒸发”。 女模特叫娜娜,是个漂亮的柳州妹。据娜娜母亲称,娜娜曾经参加“2001年(柳州) 娜娜满以为自此踏上了“星”路,能一步一步实现自己的梦想。可是,一天一天过去,一月两月过去,除了最初几天被公司通知去为几家商户开业“走走台”,共得了70元的“报酬”外,再没有别的音讯。“包装公司”只字不谈有关为她“上网发布信息”和进行“形象推广”等事宜,也没有按约让她参加任何培训和表演活动。娜娜母亲去过找“包装公司”,认为他们既然无力履行“合约”,不妨双方解除关系。“包装公司”姓陆的经理每次都以各种理由拖着,口头答应了,可实际上既不为娜娜办理解除合约手续,也不退还那1000元押金。 今年过了春节,娜娜母亲再次想找陆某交涉,打他的移动电话却“已停机”了。娜娜母亲愈想愈觉得这家“包装公司”有问题,于是在3月23日找到了柳州市鱼峰工商分局反映。工商人员随即按提供的资料往“包装公司”所在地鱼峰路机电大厦调查,结果发现人去楼空。机电大厦一名管理人员称,这家包装公司是因长期拖欠房租被要求搬离的。工商人员经查询得知,“包装公司”因未办理经营资质年检,2002年8月15日被注销了营业执照。 工商人员告诉记者,陆某及其“包装公司”有“合同诈骗”嫌疑。据称当时与娜娜一同“签约”的共有10多个女孩子,如果一经查实她们都是如此遭遇,工商部门将把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南国今报》3月26日第2版)作者:陈杰 张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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