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满员借读生被劝退 家长要讨回受教育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27日07:59 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江雪)40岁的邓宏敏和妻子相对着发愁:15岁的儿子因为被原来借读的学校“请”出了门,至今已经有1个多学期无学可上了。邓宏敏说:“我还要起诉。” 借读生被“请”出校门 邓宏敏老家在石家庄,约10年前来到西安做生意,妻子随后带着3个孩子也来到了西安 去年暑假前,学校突然通知包括邓师傅儿子在内的几个借读生,因为学校人数过多,开学他们就不要来了。开学后,抱着一线希望的邓宏敏到学校去交涉也没有结果,孩子只能呆在家里,眼巴巴看着别的同学去上学。 第一次打官司列错原告 2002年11月,邓宏敏将91中起诉到莲湖区法院,理由是学校的行为使儿子丧失了受教育的权利,要求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但因邓宏敏不懂法律关系,执意以自己的名义而不是以儿子的名义起诉,法院依法认定他不符合起诉条件,驳回了他的起诉,邓师傅也白白掏了200元的案件受理费。 打了场官司,还是没有解决问题,孩子无学可上,只得到网吧去呆着,眼看孩子要管不住了。邓师傅告诉记者:“实在没有办法,我只有再去起诉!” 应保证流动人口子女入学 记者了解到,西安市第91中学不再接受像邓师傅儿子这样的借读生,理由主要是学校扩招后学生人数增加,而教室等教学设施有限,再容纳借读生确实有些困难。但另一方面,我国实行的是九年义务教育,《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明确规定,要重视解决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采取多种形式,依法保障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义务教育法》也规定,流动人口子女可在流入地借读。所以,无论如何都应保证孩子能够上学,否则,将会带来更多的社会问题。C9
订新闻冲浪 互动点播 赢彩屏手机MP3播放机! | ||